医院是一个治病救人的地方,但是,医院也是一个不断死人的地方!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最后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死亡。现代医学,依旧是一门在不断完善的经验性科学。虽然,在某些领域人类已经深入达到纳米级别,但是,可惜的是:现代医学能够治愈的疾病微乎其微!面对大部分疾病,现代医学和医务人员只能是常常去安慰。
很多人认为医院是一家,医院,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医疗鉴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依据的,是很多专家在一起研讨的结果,具有客观公正的基本属性。一般是患者或家属向医疗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级或直辖市的区(县)级鉴定委员会申请。
宫外孕破裂大出血,绞窄性(缺血坏死性)肠梗阻,急性化脓性胆管炎,急性消化道穿孔,消化道大出血,主动脉夹层破裂出血这些疾病,都是几个小时内可能出现病情急转直下的。医院的时候还能正常对答,但是2,3个小时候很可能出现失血性休克,感染中*性休克等情况,出现循环呼吸系统不稳定,意识丧失等症状。这个时候的手术,是用来救命的!
每个家庭都会遭遇親人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有些人会对医疗服务和诊断、治疗、抢救时会有不少不满之处,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不存在责任之前应明确下面二个核心问题,而不是停留上服务态度、医生的责任性等枝节问题上。
有许多疾病,是不能靠手术来挽回的,但手术可能是挽回生命或者生存质量的唯一手段。所以,如果把做手术当做是活下来的杀手锏,医院需要承担的责任就太多太多了,因为手术后死于并发症的例子太多太多了。如果手术能%避免死亡,那么岂不是每个面临死亡的病人都要去做个手术?
就想告诉你,坐车可能会出现事故,你认可就搭乘,你觉得好怕,还不如走路,那你可以选择走路。而你搭乘了汽车就形成了一种责任关系。汽车方有义务保障你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但,遇到特殊情况,比如交通管制等,无法准时,那没有什么“负责任”的说法,但如果司机违章驾驶,或者车辆本来有问题的却带病上路,那肯定得负责任。
医院闹事。医闹永远解决不了问题,以医院拉横幅等过激行为是很不应该的。死了人,谁不伤心!医生,本身就已尽到最大努力。试想,有那个医生面对生命不竭尽全力的?医院不幸病逝也是无可奈何的事!生老病死,很自然,谁也改变不了。面对死亡,只有化悲动为力量,这样才对得起死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