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强推绿色供冷暖
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迎来了重要的历史节点。《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起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建设、购买、运营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扶持*策。在绿色建筑技术方面,提倡因地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技术路线,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雨水利用、余热利用技术和太阳能、浅层地温能等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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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居住建筑利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鼓励可再生能源应用;采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企业参照清洁能源锅炉采暖价格收取采暖费,鼓励企业单位推广可再生能源;地源热泵系统应用项目按照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水资源费,为地源热泵系统的江苏之行做好*策铺垫。《条例》还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具体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来源:中国建设报)